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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者遭遇费用转嫁 刷卡购物被索1%手续费

  • 来源:网络 日期:2012-4-18 4:58:59 [字号: ] 分享 收藏 打印
  •   “这不是抢钱吗?买个3000块的手机要多付30块钱!”

      16日,一读者向本报反映在淄博市王府井附近刷卡购买手机时,被要求支付1%的手续费。据调查,淄博王府井附近手机店要求消费者支付刷卡费用的现象普遍存在。银行工作人员称,手续费是银行向商家收取,消费者不需要承担。

      16日上午,记者在淄博市王府井数码广场二楼的一家手机店看到,柜台上摆着一块牌子,上面写有“友情提示,刷卡手续费百分之一”的字样。记者提出刷卡购买一部售价为2000元的手机,店家要记者另外支付20元的手续费,因为消费者刷卡购物,银行要向他们收取手续费。记者说手续费应该由店家来支付。店家说手续费是付给银行的,他们的产品可以讲价,几番杀价后利润已很低了,如再由商家掏刷卡手续费就不赚钱了,所以要求消费者承担刷卡手续费。对于这种说法,记者在多家商铺得到了证实。“我收1%算是少的了,有的要你付1.5%。”

      记者又调查了王府井其他的手机店,店家都要求记者支付1%的刷卡手续费。商家所讲的要求支付1.5%手续费的店面并没有发现。

      记者咨询了农行、工行等多家银行,银行工作人员称,在全国范围内,银联卡刷卡消费,不分异地本地都不向持卡人收取任何手续费。刷卡消费后结算方是银行和商家,按照当初安装刷卡机时的相关协议,应是商家向银行支付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因此,如果刷卡消费时被要求加收手续费,持卡人有权拒绝,并可向相关银行的客服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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