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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行牡丹信用卡消费积分活动

  • 来源:gsyh 日期:2012-3-11 9:31:50 [字号: ] 分享 收藏 打印
  • 活动银行:工商银行
    起止时间:10.31止
    活动地点:江苏省

      为回报广大牡丹卡持卡人的信任与钟爱,我行2012年继续开展精彩丰富的“积分总动员”消费积分营销活动,让您的信用卡消费积分更有价值。刷卡消费即可累计积分进行兑奖,在总共长达80天以上的指定时间段消费更可享受双倍积分奖励。欢迎您通过刷卡消费为自己和家人积累好运、分享愉悦!

      一、活动时间
      2012年2月15日至2012年10月31日

      二、活动对象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发行的信用卡(牡丹双币贷记卡、牡丹人民币贷记卡、牡丹准贷记卡)持卡人。

      三、活动渠道
      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特约商户。
    网点查询: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  请点击
    网点查询: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  请点击

      四、活动内容
      1. 积分奖励
    (1)双倍积分:信用卡持卡人在指定时间段刷卡消费可得到双倍积分的累计。
    双倍积分时间段

    一月旺季、元旦、春节2012年1月全月
    二月第一个双休日2012年2月4日至5日
    三月第一个双休日2012年3月3日至4日
    四月第一个双休日、清明节2012年3月31日至4月4日
    劳动节2012年4月29日至5月1日
    五月第一个双休日2012年5月5日至6日
    六月第一个双休日2012年6月2日至3日
    端午节2012年6月22日至24日
    七月第一个双休日2012年6月30日至7月1日
    八月第一个双休日2012年8月4日至5日
    九月第一个双休日2012年9月1日至2日
    十月第一个双休日、中秋节、国庆节2012年9月30日至10月7日
    十一月第一个双休日2012年11月3日至4日
    十二月每周五至周日2012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
    十二月每周五至周日2012年12月7日至9日
    十二月每周五至周日2012年12月14日至16日
    十二月每周五至周日、圣诞节2012年12月21日至25日
    十二月每周五至周日2012年12月28日至30日

      (2)启用送积分:全年信用卡新办卡、到期换卡、未启用卡启用,持卡人可得到2000积分的奖励、白金卡可得到10000积分的奖励。
    (3)首次消费送积分:全年启用卡首次消费,持卡人可得到5000积分的奖励,白金卡可得到10000积分的奖励。
    (4)指定商户消费送积分,分期交易送积分。按各地工行宣传资料上具体内容执行。
    2. 积分兑奖
    (1)积分查询:
    持卡人多张信用卡消费产生的积分自动累加总计。
    积分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2)积分兑换:
    30000积分以下档次礼品,到当地工商银行指定网点兑换并现场领取。30000(含)积分以上档次礼品,可到当地工商银行指定网点兑换,1个月内由我行指定礼品供应商将礼品寄送到申领人指定地点,还可登陆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兑换。电子充值卡(虚拟货币)由中国电信一周后给兑换登记的天翼手机号码充值。在指定特约商户兑换商户现金抵用券,可用于购买兑奖商户的任意商品。
    (3)网点兑换:
    ① 2012年2月15日至10月31日(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外)指定营业网点接受积分兑换所有品种礼品。
    ② 积分兑换须出示本人信用卡和有效身份证件,代领须同时出示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
    网点查询: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  请点击
    网点查询: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  请点击
    (4)网上银行兑换:
    ① 2012年1月15日至10月31日,可登录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兑换30000(含)积分以上档次实物礼品和电子充值卡(虚拟货币),未注册持卡人请先自助注册后再登录兑换;
    ② 进入后在页面上方业务栏选择:

      ③ 选择需要积分兑换的礼品和数量,选择默认寄送地址或者重新输入邮寄地址(为准确寄送礼品,请务必核对和输入正确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兑换电子充值卡请务必输入正确的天翼手机号码。

      3. 特约商户兑换
    (1)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信用卡持卡人可在我行指定积分兑奖商户按5000积分的整数倍进行兑换,兑换标准为每5000积分兑换10元商户抵用券。商户积分抵用券可用于购买兑奖商户的任意商品(详询商户服务台)。 
    (2)积分兑换商户积分抵用券需在POS终端上刷卡交易。
    (3)兑换商户以各地工行宣传指定名单为准。
    4. 积分规则
    每消费1元人民币积1分,消费1港币积1分,消费1美元积8分,消费1欧元积10分,不足1元不计。以下情况的交易不累积积分:
    (1)批发类交易:如烟草、啤酒、建材批发、电脑商城等。
    (2)转账类交易:如贷款扣款,公用事业费自动转账,购买证券或基金的转账交易,保险代扣款等。
    (3)专业类交易:如医院缴费,公积金缴费,税收缴费,学校缴费,保险缴费,房产销售,汽车销售,网上交易,拍卖典当等。
    (4)储值类交易:如加油卡充值,话费充值,预付费充值等。
    (5)电子现金交易。
    (6)其他认定不应累积积分的交易均不累积积分。
    工商银行享有对交易是否累计积分的最终决定权。
    5. 注意事项
    (1)礼品图片仅供参考,领取时以实物为准。如果您选择的礼品兑换完毕,我行将与您协商在其他礼品中予以调节。若无特别说明,信用卡积分兑换活动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费用由持卡人自理。
    (2)消费积分兑换订单提交成功后,若不存在质量问题,积分兑换礼品不能退换。兑换后即时扣减相应积分。不可取消或退还。
    (3)邮寄礼品送至您指定的地址,持卡人凭身份证件领取。如兑换的礼品在邮寄过程中损坏或礼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时,持卡人可当场拒收,要求更换,隔日不作退换。礼品如果存在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由我行委托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礼品供应商负责处理、解决,我行将协助持卡人与礼品供应商联系。
    (4)如果持卡人没有收到相应兑换礼品,请在自登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与兑换网点联系,我行将进行查询处理,过期视同持卡人收到礼品。
    (5)牡丹上航卡、牡丹海航卡、牡丹南航卡等航空联名卡积分自动转换成联名单位航空里程,牡丹商务卡不参加本次礼品兑换活动。
    (6)如持卡人存在以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违反《牡丹卡章程》或《牡丹卡领用合约》、销户、被取消用卡资格、利用牡丹信用卡进行虚假交易等欺诈活动套取积分、未按规定归还透支款项、卡片过期或作废、账户状态不正常,该持卡人将不可以参加本活动。
    (7)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保留修改活动规则或终止本活动的权利。如活动内容发生变动及终止,以中国工商银行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为准。

      礼品展示:点击查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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