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汇通信用卡积分细则
- 来源:宁波银行 日期:2009-6-17 14:44:20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 收藏 打印
- 信用卡积分是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为鼓励汇通信用卡持卡人刷卡消费而推出的奖励性活动计划,持卡人可将积分兑换成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提供的各类积分礼品。具体积分细则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本活动适用宁波银行发行的汇通信用卡系列产品,新增信用卡产品如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汇通信用卡持卡人,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1)所持汇通信用卡被止付、停用、账户冻结、自行注销;
(2)未偿还其对宁波银行所负债务(如信用卡处于逾期状态);
(3)违反汇通信用卡领用合约相关规定;
如出现上述情形,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取消持卡人活动资格。
二、积分计分规则
1、积分计算办法
(1)人民币消费1元得1分,境外消费1美元得8分;
(2)消费所产生的积分在银行记账日次日生效,每笔消费金额元以下的角分均按四舍五入计入积分。
2、对于以下费用和交易不计算积分
(1)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滞纳金、利息)、信用卡转账交易费用及依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2)预借现金或者溢缴款领回交易;
(3)低扣率、零扣率以及特殊类型的商户消费不计算积分,其中包括并不仅限于:
● 房地产、汽车销售、汽车零件销售、电脑批发商行等商户;
● 法律服务、医疗机构、学校类、农业服务、承包服务、装修装潢等商户;
● 公共事业、政府服务、纳税、缴款及代扣代缴类商户;
● 非现金金融产品及服务、直销、保险、证券、会计、审计等商户;
● 慈善、非盈利性商户及按银联标准不计消费扣率的其他商户;
(4)其他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另行指定的项目;
(5)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对积分计分方式进行调整,以宁波银行网站公布为准,更改内容不再另行通知。
3、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将刷汇通信用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如退货交易),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原相应积分。
4、汇通信用卡积分按卡片单独计算,同一持卡人所持汇通信用卡可合并兑换,本人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持卡人。
5、汇通信用卡附属卡消费同样计算积分,积分并入主卡消费积分,查询积分及兑换积分以主卡为单位。
三、积分有效期限
1、汇通信用卡积分在信用卡有效期内有效,卡片到期持卡人续卡后,积分自动延续;
2、持卡人如注销汇通信用卡,积分将被清除且不再恢复。
四、积分查询方式
1、对账单:在每期寄送持卡人的对账单中明示到截止账单日的累积积分;
2、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主卡持卡人可致电宁波银行客户服务热线查询;
3、网站:登录宁波银行网站:https://www.nbcb.com.cn注册查询。
五、积分兑换
1、汇通信用卡积分仅适用于本活动范围,积分仅兑换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礼品,不能折算现金或兑换其它非指定礼品项目;
2、汇通信用卡持卡人可依照汇通卡相应积分及兑换标准,兑换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各项礼品项目,兑换成功后信用卡中心从持卡人卡内积分中扣减相应分值,且不可取消或更改;
3、积分兑换礼品目录、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积分活动公告或礼品目录为准;
4、部分积分礼品有数量限制的,兑完为止,积分兑换的标准、规则如有有效期限的,逾期不得兑换。
六、兑换渠道及相关说明
1、兑换渠道
定点兑换:礼券类礼品可在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网点柜台兑换;
电话预约兑换:拨打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预约兑换;
网站预约兑换:登录https://www.nbcb.com.cn信用卡版,预约兑换;
指定商户兑换:在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特约商户兑换积分礼品或服务项目;
2、电话预约兑换、网站预约兑换渠道目前仅限实物积分礼品兑换,暂不开通服务项目或抵用券兑换;服务项目或抵用券须由持卡人到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网点(柜台)领取;
3、宁波地区以外的其他地区现只开通电话预约与网站预约兑换。
七、礼品说明
1、部分服务项目、抵用券有使用期限,请务必在礼品载明的到期期限前使用,否则即丧失使用权利,亦无法退换或延续;
2、持卡人在指定网点兑换成功,或在电话银行、网站兑换预约成功后,兑换即时生效,相应积分将被立即扣除,已确认兑换的礼品不可取消或更改;
3、网站或者积分手册上所列礼品图样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持卡人兑换礼品后,因质量、数量、款式、颜色、售后服务等引起的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将协助持卡人与供应商联系,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承诺或退换;
4、积分礼品采用邮寄方式寄送,除已标注定点兑换的积分礼品以外。标注定点兑换的积分礼品须到宁波银行指定地点领取;
5、采用邮寄方式寄送的积分礼品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送达,持卡人须凭本人身份证件签收。持卡人只能选择在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预留的家庭或者单位地址作为递送地址,因地址不详、错误、变更未及时通知或无人收货等原因造成的延迟送达、未能送达或积分扣减等情况,责任由持卡人本人承担,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恕不负责。
八、积分特别活动
1、生日积分奖励:持卡人生日当天消费积分按积分计分规则标准两倍计算;
2、不定期积分活动:信用卡中心将不断推出积分活动,活动详情及细则将随具体活动确定并另行通知。
九、特别说明
1、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对本细则条款解释的权利,有权随时增删、修订本细则,以宁波银行网站公告为准,不另行通告。
2、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随时变更积分礼品的权力,以宁波银行网站公布为准,不再另行通告。
十、本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 - 声明:浙江信用卡网转载上述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 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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