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信用卡,邮购规则
- 来源:宁波银行 日期:2009-6-17 14:46:03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 收藏 打印
一、 电话申请流程
△ 客户察看随对账单夹寄的产品折页,独立邮寄的产品手册或者通过宁波银行指定的网上信用卡分期付款商城选购心产品。
△ 客户本人拨打客户订购和服务热线4006-818-009进行产品咨询和订购。
△ 银行审核客户订单,对于审核通过的订单,由指定的产品提供商进行产品配送。
△ 客户本人持本人信用卡和身份证进行签收。二、 客户电话申请须知
△ 客户须本人亲自拨打热线订购所需产品。
△ 客户在订购产品之前须仔细聆听《宁波银行电话申办约定》中的订购条款,如跳过则视同客户同意上述电话申办约定的所有条款。
△ 电话申请时,客户需提供必要的信息包括:持卡人姓名、宁波银行信用卡卡号、信用卡有效期、信用额度、手机号码、家庭电话、产品编号、订购数量、发票抬头、送货地址等。
△ 客户通过电话申请分期付款产品,则视同客户接受《宁波银行电话申办约定的所有条款》。三、宁波银行电话申办约定
1. 此订购仅适用于宁波银行信用卡持卡人。电话申请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日8:00-20: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持卡人在申请订购分期产品前,须确认其信用卡目前的信用额度不低于该订购产品的总标价。
3. 凡持卡人通过电话申请订购分期产品,为了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亿佰购物将对通话过程进行录音并保存。
4. 持卡人通过亿佰购物热线电话订购分期产品,代表持卡人向宁波银行发出了信用的借贷申请及向亿佰购物发出了购买订购产品的申请,经宁波银行审核通过后即为不可撤销。
5. 持卡人向亿佰购物电话订购邮购分期产品,同意使用持卡人本人的宁波银行信用卡支付上述订购产品款项,即授权宁波银行直接以持卡人本人信用卡扣款,并按分期期数规定每月定期向宁波银行支付分期应付款项。
6. 亿佰购物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产品送达指定的帐单地址(遇公共节假日自动顺延)。产品的配送城市根据亿佰购物的物流配送能力决定,具体以产品宣传资料的公告为准。
7. 为确保货物的正确发送及保障持卡人的利益,持卡人应亲自接收货物,并出具有效证件,经货运人员核实后,接收货物并在收货单上签收。
8. 产品送达后,因持卡人原因导致拒绝或退货,由此而在产品运送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物流配送、产品仓储及保管、产品保险及因运输需要须特殊包装等,费用核算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由持卡人承担并支付给亿佰购物宁波银行仅提供付款服务,并非产品的销售商,与亿佰购物无代理、合作关系或提供任何担保。相关送货、产品质量、退换货和售后服务等事宜均由亿佰购物负责。
9. 若持卡人的信用程度降低或债务不履行或停卡不续卡时,无须经宁波银行通知,持卡人的分期付款债务应于发生上述事项之时视为全部到期,持卡人应当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款项及相应利息。
11. 图片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物为准。
12. 产品数量有限,售完即止,宁波银行保留更改产品价格及型号的权利。- 声明:浙江信用卡网转载上述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 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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