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信用卡,分期满额送话费
- 来源:兴业银行 日期:2012-5-6 8:23:51 [字号:大 中 小] 分享 收藏 打印
一、活动时间:2012年5月1日—8月31日
二、活动内容:分期满额送话费
活动期间,首次办理消费分期或账单分期业务且首笔金额满5000元或以上,即送50元手机话费,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分期期数在12期及以上;
2、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自助办理。
三、活动细则:
1、本活动仅限活动期间首次办理消费分期或账单分期业务的客户参与。活动前在客户名下的所有兴业银行信用卡中,若有某一张卡或几张卡已经办理过兴业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或账单分期的,活动期间将不能参与活动。
2、活动期间,仅限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渠道办理消费、账单分期的客户参与,通过电销、客服等其他渠道进行消费、账单分期申请的客户不能参与活动。
3、在活动期间符合活动条件的客户,仅限其首笔消费、账单分期交易参与活动。若活动期间办理多次消费分期或账单分期业务,分期金额不累积计算,且不可多次参与活动。活动期间每个客户(含名下所有兴业银行信用卡)仅能参与一次活动,即仅能获得一次话费赠送。
4、手机话费在活动结束后二个月内予以赠送。话费充值手机号码将以客户在兴业银行信用卡发卡系统中留存的手机号码为准进行充值。
5、本活动限兴业银行信用卡主卡客户参与。附属卡、标准公务卡客户、兴业通卡、自动分期客户和到期不续卡客户不参与本次活动。
6、活动期间或活动结束后,若客户在办理相关消费、账单分期业务后、再次进行分期撤销的,将不予给予话费赠送。若客户在话费已赠送后通过办理分期撤销致使分期手续费退还情况的,兴业银行将从客户卡片中扣除相应的话费赠送费用。
7、参与本次活动的客户须遵守《兴业银行信用卡消费分期付款业务的条款及细则》和《兴业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付款业务的条款及细则》。
8、兴业银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对本次活动内容的修改权及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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