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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 – 中国银行

  • 来源:中国银行 日期:2009-5-10 16:49:35 [字号: ] 分享 收藏 打印
  • 产品介绍

      个人消费类汽车贷款是指中国银行向个人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消费类自用车(不含二手车)的贷款。

    贷款期限

      一般情况下,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经认可,最长不超过5年(含5年)。

    贷款金额

      一般情况下,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经认可,最高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

    为帮助您顺利办理贷款,中国银行提醒您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信用卡对账单、纳税证明等;
    4、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5、担保所需的证明或文件,包括抵(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含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书面估价证明(车辆发票价格结合市场公布价格所做的书面估价)、同意保险的文件;质押物需交付质押物或权利证明文件;保证人同意履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合同、有关资信证明材料;或满足信用贷款条件的证明文件;
    6、已缴付首期购车款的相关证明;
    7、分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贷款担保

      如果您申请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应根据中国银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贷款担保;并应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提供中国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贷款保险

      您应根据中国银行的要求办理抵押物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借款期限,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中国银行享有保险单优先受偿权,保险单不得有任何有损中国银行权益的限制条件。如果您以所购车辆抵押提供担保的,中国银行将要求您对抵押物至少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

      在保险有效期内,您不应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中国银行有权代为投保。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损毁,您应及时通知中国银行并落实其它担保。

    贷款偿还

      采用按月(季)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具体还款方式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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