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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买卖业务

  • 来源:浙江信用卡网 日期:2008-10-8 11:00:22 [字号: ] 分享 收藏 打印
  • 产品定义:   个人实物黄金代理买卖业务是指中国农业银行与黄金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利用银行网点代理黄金企业向个人客户进行实物黄金产品的销售和购回的业务。目前,已开办代理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标准金条买卖业务和代理成都高赛尔金银有限公司标准金条买卖业务。 产品功能:   实物黄金具有收藏和投资的双重功能,可做馈赠、收藏之用,也可通过实物黄金买卖赚取差价收入,达到保值增值的目的。 适用对象:   个人客户。 办理程序:   一、购买程序   1、客户通过开办网点黄金产品展示柜或产品宣传册选定黄金产品。   2、客户提交购买凭证,银行查询加工费用标准和当日卖出价并提交业务系统处理。   3、客户交款后领取黄金产品。   二、购回程序   1、银行按照企业规定的鉴定程序进行黄金产品购回鉴定,客户须提供原始交易凭证、发票、鉴定证书及包装、防伪标志等完好的黄金产品。   2、银行查询当日买入价并提交业务系统处理。   3、客户收取购回款项。 办理地点:   以下城市设有销售网点(具体地址请查询当地农行咨询服务电话:95599)   北京、天津、上海、石家庄、济南、南京、苏州、杭州、温州、宁波、广州、深圳、福州、大连、无锡等。 业务办理提示:   1、招金集团标准金条规格有10克、30克、50克、100克、300克五种,金条纯度为AU99.99。   2、高赛尔标准金条规格有1盎司、2盎司、5盎司、10盎司四种规格,纯度为AU99.99。   3、实物黄金代理买卖业务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营业时间。   4、购买实物黄金产品需根据金条重量收取加工费。   5、办理实物黄金购回时,客户需提供农业银行借记卡,购回款项自动转存借记卡内。   6、客户如办理黄金产品购回,须保存好购买实物黄金的原始交易凭证、发票、黄金产品鉴定证书,保护好黄金产品包装、防伪标志等。如以上有丢失或破损不可办理购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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